甘井镇麻阳社区乡村振兴示范村公共服务提升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
-渭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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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井镇麻阳社区乡村振兴示范村公共服务提升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MDZB-2025-119)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渭南市,合阳县
一、招标条件
本甘井镇麻阳社区乡村振兴示范村公共服务提升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甘井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便民服务室以及村内配套设施改造,铺设路沿石1700米,修建文化广场约2500m2,新建教育宣传景观小品10处,巷道立面改造3000m2,经济五小园1200m,铺设沥青照面5000m2。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甘井镇麻阳社区乡村振兴示范村公共服务提升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甘井镇麻阳社区乡村振兴示范村公共服务提升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资料;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开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已缴存的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时
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任意税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
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
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8、企业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基本信息需在“陕西建设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0、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对本次招标项目提
出投标申请;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08 17:00附件下载
甘井镇麻阳社区乡村振兴示范村公共服务提升建设项目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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