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常态化内容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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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常态化内容监测项目
竞争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楚雄州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常态化内容监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团结路伟业广场4 幢12 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 年8 月14 日9 点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CZB-2025-(采购)-050。
项目名称:楚雄州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常态化内容监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 万元/年。
采购需求:对州政府门户网站及其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实施重点监测;对全州29 个政府网站和 111 个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实施日常巡查和监测。监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登记的全州政府网站、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登记的全州政务新媒体(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对楚雄州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发布内容(文字、图片、PDF、附件等)提供错别字前置检查服务;提供不少于 2 名熟悉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的人员驻场服务;提供技术培训1 次,包含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解读及开发的监测系统操作等。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即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享受10%的价格折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未被“ 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07 17:30附件下载
楚雄州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常态化内容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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