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蕉城区第二实验学校校园文化提升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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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宁德市蕉城区第二实验学校校园文化提升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南湖滨路8号天水雅集北门一楼(望湖轩)】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GTC-ZB-2025028-1
项目名称:宁德市蕉城区第二实验学校校园文化提升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3779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609005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3300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 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 口产品 |
| 1 | 宁德市蕉城区第二 实验学校校园文化 提升项目 (二次) | 1 | 336090.05 | 项 | 建筑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资格审查要求概 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其它资格要求1 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 包资质或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 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 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有效期届满的,以公布统一延期时间 |
| 为准(附相关延期通知资料)。 | |
| 其它资格要求2 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 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B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 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 书复印件所署单位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的证明材料 复印件为准。 | |
| 资格承诺制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 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5)6号)规定,本项目允许 投标人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投标人,须根据投 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磋商文件 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若投标人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 证明材料,未提供的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注:采购人依法有 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 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 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 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
| 采购。 | 本采购包属于专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 门面向中小企业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 采购包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08 17:30附件下载
宁德市蕉城区第二实验学校校园文化提升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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