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洲县敬老院托养医养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XYS2025-ZFCG-018
项目名称:托养医养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3,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子洲县敬老院购买托养医养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503,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503,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疗养院服务 | 服务类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03,000.0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子洲县敬老院购买托养医养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6)《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7)《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
(8)《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9)《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0)《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子洲县敬老院购买托养医养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3)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异常经营名录”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获取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但最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4)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5)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投标人及其授权委托人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包括:《投标人信用承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员信用承诺书》(如有)、《投标信用承诺书》。
(6)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医疗机构的执业许可证。
备注: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18 13: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