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镇级污水处理设施支配管建设项目(一期)自购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设备(第四次)招标公告
广东
饶平县镇级污水处理设施支配管建设项目(一期)自购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设备(第四次)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饶平县镇级污水处理设施支配管建设项目(一期)自购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设备(第四次)(项目代码:2211-445122-04-01-678064)招标人为饶平县政府项目建设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除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自购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设备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电子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汫洲镇、海山镇、钱东镇、大埕镇、柘林镇。
2.2招标范围及规模:新建镇级污水厂配套一级管网(DN300-DN500)总长50112m;二级管网(DN150-DN200)总长 56509m。总长度106621m.泵站9座。本次招标内容为泵站设备配送、安装及后期维护,泵站数量为9座。
2.3招标内容:包含饶平县镇级污水处理设施支配管建设项目(一期)自购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设备(第四次)的全部内容,供货商负责设备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现场培训、验收、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等相关服务。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4工期(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交货和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2.5最高投标限价:2388808.84元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7采购设备的名称:一体化泵站
2.8采购设备的数量:9套
2.9技术规格: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财务状况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3年(2022年-2024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须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投标人需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记,近三年(2022年1月以来)以来在该系统中和“信用中国”中没有出现被限制参与招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信息、没有出现经营异常信息(经营异常信息已移出除外)、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良记录、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提供相关网页查询截图或其他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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