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老工业基地一拖棚户区改造22号街坊(东方润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河南
-洛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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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老工业基地一拖棚户区改造22号街坊(东方润园)项日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洛建招2025-4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洛阳市老工业基地一拖棚户区改造22号街坊(东方润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3277.63万元,招标人为洛阳天安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位于涧西区景华路与长安路交叉口,北至景华路,南至用地界,西至用地界,东至长安路。规划总建设用地面积约34.1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1.9万m2°。主要内容包括:建设住宅、商业、物业管理用房、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等,以及配套的水、电、气、暖、道路、广场、绿化等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洛阳市老工业基地一拖棚户区改造22号街坊(东方润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洛阳市老工业基地一拖棚户区改造22号街坊(东方润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申请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中请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2.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承诺中标后无在岗项目: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人(人数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均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申请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经理中标后无在岗项目承诺书)
3.企业业绩:申请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20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8万平方米(含)以上的类似工程(居住建筑工程)业绩。(中请文件中附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和峻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中请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台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单位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申请文件中须提供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企业法人信息截图)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所需证明资料须在申请文件内附相关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08 23:59附件下载
洛阳市老工业基地一拖棚户区改造22号街坊(东方润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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