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土镇孙家贬村渔(藕)稻共生生态大棚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铜川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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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土镇孙家贬村渔(藕)稻共生生态大棚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SYTH-ZB-2025-038)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铜川市,印台区
一、招标条件
本红土镇孙家贬村渔(藕)稻共生生态大棚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苏陕协作资金,招标人为铜川市印台区红土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玻璃智能温室大棚 1 座(36 米*20 米);室内新建陆基圆桶型高位养殖桶 4 个(8米*2.5 米);新建排水渠 100 米,浆砌石护坡 150 立方米以及水、电等配套设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红土镇孙家贬村渔(藕)稻共生生态大棚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红土镇孙家贬村渔(藕)稻共生生态大棚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的供应商;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07 17:0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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