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站社区新建便民服务中心周边道路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江苏
-镇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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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站社区新建便民服务中心周边道路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招标编号:苏博智(丹阳)苏采标(2025)商字第02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车站社区新建便民服务中心周边道路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6.9万元, 招标人为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曲阿街道车站社区居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拆除混凝土路面477m2;混凝土路面恢复477m2; 2、沥青混凝土8302.9m2;粘层8302.9m2;抗裂贴1800m2; 3、管沟挖方28.27m3;回填方27.07m3;余方弃置45m3;4、塑料管38.3m; 5、砌筑井1座;检查井提升圆井37座;检查井提升方井30座;雨水口提升29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车站社区新建便民服务中心周边道路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车站社区新建便民服务中心周边道路改造项目: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一年内的财务报表(不少于三个月);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磋商承诺函第11条);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市政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证书、无在建工程。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本项目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06 17:3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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