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总医院(晋安区医院)食堂承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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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晋安区总医院 (晋安区医院) 食堂承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对福州市晋安区总医院(晋安区医院)食堂承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FJZC-GK-2025-084
二、招标范围:
| 合同 包 | 标的名称 | 经营范围 | 经营年限 | 其他内容 |
| 1 | 食堂承包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 求 | 2年 | 零租金 |
三、投标人资格标准: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投标人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并附上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行贿犯罪记录的书
面声明;
(7)投标人信用证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投标。须提供声明函及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3、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若部分地方多证合一的可提供《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06 17:3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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