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主城及环湖各水质净化厂/污水处理厂维修服务(增补)招标公告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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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主城及环湖各水质净化厂/污水处理厂维修服务(增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QKHYN2507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昆明主城及环湖各水质净化厂/污水处理厂维修服务(增补),招标人为昆明城市污水处理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确保昆明主城及环湖各水质净化厂/污水处理厂设备维修的及时性、时效性,引入更专业、更优质的维修服务团队。
2.2 招标内容:择优选取 2 家合格投标单位负责昆明主城及环湖各水质净化厂/污水处理厂维修服务(增补),本次维修服务集中采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电机、减速机、潜水泵、轴流泵、离心泵、隔膜泵、螺杆泵、格栅、输送机、推流器、搅拌器、砂水分离器、吸刮泥机、各类闸阀、滗水器、仪器仪表等各类设备的维修,同时还涉及机加工、灭火器充装以及设备维护保养服务等。
2.3 招标规模:约350 万元。
2.4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 年12 月31 日止。
2.5 服务标准及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管理规定,并满足招标人相关要求。
2.6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 2022 年~2024 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或内部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或内部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3.3 类似业绩:投标人在2022 年1 月1 日至今承担过1 项机械设备维修服务项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是指:1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或2中标(成交)通知书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不需要提供企业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3.4 信誉要求:(1)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提供书面承诺。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之日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05 17:30附件下载
昆明主城及环湖各水质净化厂/污水处理厂维修服务(增补)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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