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于都县东方红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江西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西省于都县东方红小2 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 招标手续齐已全 , 由上级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于都县水利局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 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于都县禾丰镇东光村。
2.2 招标规模:本次施工招标总金额为 2257758.18元 。
2.3 项目概况:东方红水库位于于都县禾丰镇东光村,坝址座落于贡水三级支流东光河上游,地理位置为东经 115 ° 32' ,北纬 25 ° 47' ,水库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 4.1km2 ,水库设计灌溉面积 1000 亩,保护耕地面积 2300 亩,保护下游人口 1000 人。水库枢纽工程主要由大坝、溢洪道、灌溉引水系统及原坝下涵管等建筑物组成,是一座以灌溉为主的小 (2) 型水库。大坝工程、溢洪道工程、引水系统工程、其他工程、水保、环保等。
2.4 计划工期:为2025 年 08 月 28 日开工, 2026 年 03 月 31 日完工;总计划工期为 215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及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所有内容。
2.6 标段划分:1 个施工标。
2.7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 2005 〕 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 , 投标资格 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 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 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 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 造师认定。
3.2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 ( ) 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 则无效;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
4.1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 家的,对所有 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 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 报价 得分排名前30 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18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