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县康养食品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3#库房、设备用房及室外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陕西
-榆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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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康养食品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3#库房、设备用房及室外附属工程招
标公告
(招标编号:E610800353601531r18u)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榆林市,佳县
一、招标条件
本佳县康养食品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3#库房、设备用房及室外附属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132.246651万元,招标人为佳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位于佳县榆佳经济技术开发区,占地约30.00亩,建设3#4#5#库房面积总共13598.52平方米,建筑层数2层每层层高为8m,建筑高度约20m,单层面积2266.48平方米。本次实施的是佳县康养食品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3#库房、设备用房及室外附属工程,主要内容:3#库房、设备用房、室外工程等。经投资经评审核定为31322466.51元。
范围:本招标项日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佳县康养食品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3#库房、设备用房及室外附属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佳县康养食品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3#库房、设备用房及室外附属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施工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且为未限制投标资格的人员(提供承诺书),提供项目负责人(近半年连续不少于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证明。
3.3财务状况:投标人提供具有经审计资质单位出具赋码完整的2022年度至2024年度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等,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或基本账户信息),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4信誉要求:投标人(省、内外企业)资质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网站可查询(为建筑工程专业的》提供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信用承诺截图(加盖公章网页截图)。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3)受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罚处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黑名单)(4)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上述1-3项提供承诺书,4项提供网页截图。
3.5投标人及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在“陕西建设网
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外省企业需提供“入陕企业信息”网页截图。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应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方应为符合上述条件的施工方,由联合体牵头人网上申请,联合体各方应具备上述相应的资格条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一经联合不得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或与其他单位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投标,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双方办理本项目招投标活动过程中的一切事务。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是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联合体各方均应为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独立法人。非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提供签字盖章齐全的非联合体声明。;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05 17:00附件下载
佳县康养食品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3#库房、设备用房及室外附属工程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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