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扬子江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5-2027年绿植租赁服务供应商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
-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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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扬子江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5-2027年绿植租赁服务供应商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宁咨司招标(2025)67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南京扬子江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5-2027年绿植租赁服务供应商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南京扬子江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南京扬子江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5-2027年绿植租赁服务供应商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通过本次招标建立南京扬子江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绿植租赁服务供应商库”,使用单位为运营公司、下属分公司及项目点(包括长江之舟酒店分公司、扬子江国际会议中心分公司、龙山湖酒店、南京美术馆新馆、江北新区市民中心、江北新区图书馆、扬子江数字基地等);并确定图书馆、市民中心、扬子江国际会议中心3家单位绿植租赁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京扬子江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5-2027年绿植租赁服务供应商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南京扬子江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5-2027年绿植租赁服务供应商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能够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所需服务的能力,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2、投标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含,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本项目的绿植租赁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复印件须能反映资审要素,否则视为未提供);
3、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承诺(须提供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a)投标文件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b)投标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c)投标供应商入围(中标)后,招标人(使用单位)现场实地考察入围(中标)供应商,如招标人(使用单位)发现其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中标后因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提供招标人(使用单位)要求的服务或给招标人(使用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招标人(使用单位)有权取消其入围资格和中标资格、解除合同并根据合同约定及造成的损失追究其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
d)投标供应商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包、分包;
e)投标供应商承诺每周提供不少于三次现场维护保养;绿植出现状态差或枯死时,在接
到使用单位通知8小时内进行更换;中标后提供服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健康证复印件。4、投标供应商须承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
承诺书原件);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书原
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04 17:30附件下载
南京扬子江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5-2027年绿植租赁服务供应商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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