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贾汪区潘安湖街道湖畔二期电梯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
-徐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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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
一、招标条件
本徐州市贾汪区潘安湖街道湖畔二期电梯维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0.346804万元, 招标人为徐州市贾汪区潘安湖街道西段庄社区居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对徐州市贾汪区潘安街道西段庄电梯维修、更换配件。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徐州市贾汪区潘安湖街道湖畔二期电梯维修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徐州市贾汪区潘安湖街道湖畔二期电梯维修工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1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的扫描件1份;2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利润表月报表的扫描件1份;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
(3)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即提供: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资质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电梯安装(含修理))资质证书。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资质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电梯安装(含修理))资质证书。
3、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05 17:00附件下载
徐州市贾汪区潘安湖街道湖畔二期电梯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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