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兴泰纤维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4#5#锅炉大修、电袋除尘器大修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
-塔城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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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兴泰纤维科技有限公司2025 年4#5#锅炉大修、电袋除尘器大修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0002507G-0005)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市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新疆兴泰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2025 年 4#5#锅炉大修、电袋除尘器大修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新疆兴泰纤维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是 130 吨锅炉大修项目,发电车间 4#、5#锅炉为太原锅炉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 130 吨循环流化床锅炉(型号:TG-130/9.81-M16)自 2017 年底启动,至今已运行超过 6 年未进行大修。锅炉现在主要存在问题:中心筒磨损、变形;屏式过热器管严重弯曲;水冷壁管、过热器喷涂需检查修复;炉膛风帽及风管检查更换;炉膛浇注料修复;辅机解体检修。2.2 招标范围:本工程包含 4#5#炉电袋除尘器整体大修项目内所有需要更换的备品备件、施工安装、系统调试、竣工验收、培训与服务、试生产等所涉及的全过程工程内容所有的锅炉维修、系统调试、联动试车、试生产,考核验收、达产达标等并且通过72h+24h 试运性能。
2.3 服务期限:120 天日历日,具体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证明文件:有效营业执照扫描件)。
3.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 级(锅炉)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A级(证明文件:提供有效资质扫描件)。
3.3、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3 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已完成≥100t/h 发电锅炉大修业绩1 项【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封面、项目规模、合同金额页、承包范围页、工期页、签订时间页、合同盖章页)
及验收证明文件扫描件】。
3.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拟派项目负责人电子证书打印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须提供上述文件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业绩要求:具有近 3 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100t/h 发电锅炉大修业绩 1 项【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封面、项目规模、合同金额页、承包范围页、工期页、项目负责人页(或项目经理)页、签订时间页、合同盖章页)及验收证明文件扫描件,证明资料需反映项目负责人姓名】。
3.5、财务要求:需承诺资金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
3.6、信誉要求(时间要求:近三年内,以 2022 年 6 月 1 日起至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前):
(1)近三年内未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经营(活动)异常名录(状态);
(2)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异常经
营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未列入“中泰集团招标投标网 ”供应商失信处置企业
名单(黑名单或暂停交易权限名称且尚在处罚期内的);
(4)未在“中国裁判文书”有行贿犯罪行为
记录的【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7、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招标,相关响应均无效;(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04 19:00附件下载
新疆兴泰纤维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4#5#锅炉大修、电袋除尘器大修项目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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