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滦镇水田复垦项目一期生态灌溉系统建设工程EPC总承包监理项目磋商公告
陕西
-西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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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区滦镇水田复垦项目一期生态灌溉系统建设工程EPC总承包监理项目
商公告
(招标编号:JHZY-ZB-2025-013)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安区滦镇水田复垦项目一期生态灌溉系统建设工程EPC总承包监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50.00万元,招标人为陕西中秦农垦生态城乡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长安区滦镇水田复垦项目一期生态灌溉系统建设工程EPC总承包监理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安区滦镇水田复垦项目一期生态灌溉系统建设工程EPC总承包监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安区滦镇水田复垦项目一期生态灌溉系统建设工程EPC总承包监理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提供投标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3.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凭据;(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提供一种,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纳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3.5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
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3.6拟派监理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且在本单位注册并提供开标截止日前一年内至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及无在监承诺;1.中三的书而声明_(3.7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提供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3.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9商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担保函:(商保证交纳金凭证为银行凭证及基本账户证明资料)3.10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04 17:00附件下载
长安区滦镇水田复垦项目一期生态灌溉系统建设工程EPC总承包监理项目磋商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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