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中心医院北院区250KVA变电站新建工程
辽宁
营口市中心医院北院区250kVA变电站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营口市中心医院北院区250kVA变电站新建工程 已由 营口市行政审批局 以 营行审备[2025]119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0% ,招标人为 营口市中心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营口市中心医院北院区
建设规模: 新建公建变电站为双电源供电,高压计量。公建变电站设于地下一层,12型高压开关柜8面,低压开关柜4面,其中电容器柜1面(油发电机备用柜1面,采用低压智能电力电容器模块。
2.2 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共划分 1 个标段;是否兼投: 否 ;是否兼中: 否 。
计划工期/服务期限/供货期限: 5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服务开始/供货开始日期 2025年09月03日 ;计划竣工/服务结束/供货结束日期 2025年10月23日 ;
标段名称: 营口市中心医院北院区250KVA变电站新建工程
标段编号: E210801ET02000007001001
标段招标范围: 新建公建变电站为双电源供电,高压计量。公建变电站设于地下一层,12型高压开关柜8面,低压开关柜4面,其中电容器柜1面(油发电机备用源柜1面,采用低压智能电力电容器模块。
标段类别: 工程类-施工 ;标段合同估算价: 99.960315 万元。
投标保证金金额: 9000.0 元;缴纳方式: 保函(保险) 。
2.3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电力工程三级以上或者专业承包·输变电工程·输变电工程二级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以上 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 (1)施工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经过身份认证通过的建造师。建造师(项目经理)身份认证和建造师证注册证及投标文件中填写的建造师(项目经理)须一致,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造师资格必须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规模、企业资质等级相适应,且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无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入省手续要求:外省投标单位入省备案手续按辽住建【2016】1号文件办理。 (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在业务系统完成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的实名认证并完成二次刷卡操作,未完成二次刷卡或二次刷卡未通过的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交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处理。开标前投标单位须登录辽宁省网联招标投标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办理CA锁。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授权委托代理人或项目负责人刷身份证验证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否则投标文件予以退回。具体办理及操作方式请按平台指示进行,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相关人员联系。 (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6)中标人不得转包,也不得挂靠式承包。 注: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 。
3.4 是否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 否 。
3.5 需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占总合同额30%以上: 否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04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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