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风县公办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
-宝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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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风县公办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PBJG-2025-063)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扶风县
一、招标条件
本扶风县公办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扶风县教育体育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扶风县公办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城区部分幼儿园、法门镇、天度镇、召公镇、绛帐镇、午井镇、段家镇、杏林镇等21所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城区部分幼儿园、法门镇、天度镇、召公镇等幼儿园;(002)城区部分幼儿园、绛帐镇、午井镇、段家镇、杏林镇等幼儿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城区部分幼儿园、法门镇、天度镇、召公镇等幼儿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白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完税证明:提供2024年7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保缴纳情况:提供2024年7月至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
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7)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得列
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不得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没有被执行的,投标人提供以上网站相关内
容查询结果截图;(8)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9)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承包商),不得同
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002城区部分幼儿园、绛帐镇、午井镇、段家镇、杏林镇等幼儿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同一标段;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01 17:00附件下载
扶风县公办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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