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排水单元达标完善工程房屋鉴定招标公告
广东
-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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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区排水单元达标完善工程房屋鉴定
招标公告
越秀区排水单元达标完善工程房屋鉴定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越秀区排水单元达标完善工程已由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越秀区排水单元达标完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穗越发改投批〔2024〕8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房屋鉴定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 招标项目名称:越秀区排水单元达标完善工程房屋鉴定
2.1.2 工程建设规模:对越秀区内约224 个财政类单元和24 个排水单元的财政部分区域的排水单元达标改造,单元总面积约为263.78 公顷,主要包括新建、改建 d200~d1200 排水管道约 44 公里;配套新建 DN150 埋地连接管和 DN100建筑立管;配套更换现状管道、井盖、雨水口,新建海绵设施及泵站、管线迁改等。
2.1.3 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
2.1.4 工程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本项目总投资约26529.46 万元,建安费约 19886.53 万元。
2.2 招标范围
2.2.1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 个标段。
2.2.2 招标范围:根据建设单位的需求,对周边房屋进行安全鉴定。暂定施工前、后各检测一次。房屋安全鉴定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查阅图纸资料、考察现场、变形检测鉴定、现状检测鉴定、编制出具《房屋结构安全性鉴定报告》等满足实际施工要求;若需处理的提出处理建议,确保上述工程施工期间周边房屋的正常安全使用以及作为证据保全和界定房屋损坏责任。房屋鉴定次数和面积以现场测定并经建设单位确认为准,结算时以实际鉴定建筑面积为准。具体鉴定工作量由建设单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最终确定,如有调整,投标人自行考虑风险费用。
2.2.3 服务期限:自招标人书面通知进场鉴定之日起30 个日历天。
2.3 最高投标限价:1251010.00 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已在广州市或广州市市属区级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房屋安全鉴定有效备案,需提供备案网页截图。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4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管)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一)。
4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
5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资格评审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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