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东安区兴隆镇人民政府东安区兴隆镇岭东村南屯道路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黑龙江
业主单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1002]TFGC[CS]20250001
项目名称:东安区兴隆镇岭东村南屯道路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东安区兴隆镇岭东村南屯道路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7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 东安区兴隆镇岭东村南屯道路建设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700,000.00 | -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东安区兴隆镇岭东村南屯道路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东安区兴隆镇岭东村南屯道路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包括注册建造师1人、施工员(工长)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质检员(质量检查员)1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项目中任职(提供未在其他项目中任职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质量员具备相关专业岗位证、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05 14: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