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农村局广安区2024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先进市奖补资金(粮食产业发展)项目(三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四川
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农村局广安区2024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先进市奖补资金(粮食产业发展)项目(三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6022025000004
二、项目名称:广安区2024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先进市奖补资金(粮食产业发展)项目(三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 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需解锁 | 重庆市沙坪坝区土主镇月台路 18号(口岸贸易服务大厦)B1单元5楼503-1306室 | 175,000.00元 | 合计(总价): 175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 1(合同包一):
货物类(需解锁)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 (元) |
|---|---|---|---|---|---|---|
| A02101000 | A02101000 农林牧渔仪器 | 智能虫情测报灯(太阳能) | 托普云农 | TPCB-II-C7.0 | 1(台) | 101,000.00 |
| A02101000 | A02101000 农林牧渔仪器 | 稻飞虱测报仪 | 托普云农 | TPCB-FSCB | 2(台) | 37,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雷开荣(采购人代表)、丁述红、刘红琼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标准计取,计取标准不足6000元,按最低6000元计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 1:0.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洪州大道西段 27号
付费解锁 查看成交供应商或中标单位等详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