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合村11组圩前道路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
-泰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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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单位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泰州市靖江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合村11组圩前道路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4.445212万元, 招标人为靖江市新桥镇新合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小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新合村11组圩前道路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新合村11组圩前道路改造项目:
1、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并在上年度年检合格。
2、必须具备有效的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3、必须具有有效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
4、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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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合村11组圩前道路改造项目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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