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外国语中学校服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
-淮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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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县
一、招标条件
本洪泽外国语中学校服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48.92万元, 招标人为洪泽外国语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一)项目编号:HARC-磋商-20250706 (二)项目名称:洪泽外国语中学校服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人民币49.64万元/年,三年148.92万元 (五)最高限价:人民币49.64万元/年,三年148.92万元(680元/生,校服价格上限:夏季校服170元、春秋校服230元、冬季校服280元,合同期限三年,一年一签)(六)采购需求:洪泽外国语中学校服采购,每年约730人,实际以自愿购买学生人数为准,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采购需求。 (七)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三年,一年一签,按采购人要求供货。 (八)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 (九)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洪泽外国语中学校服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洪泽外国语中学校服采购项目: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2.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29 17:30附件下载
洪泽外国语中学校服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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