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7年网络线路租用服务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浙江
-杭州市
2025-2027年网络线路租用服务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557FW20250028-1C-C-C
2025-2027年网络线路租用服务项目(三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2025-2027年网络线路租用服务项目(三次)
1.2采购人:中钞数字信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为保障日常办公和行业业务网接入室的网络服务,同时为降低采购工作成本、提高采购效率,采购一条200M带宽的互联网专线和一条50M带宽的MSTP点对点专线,拟计划一次性采购三年的租用服务,即2025-2027年网络线路租用服务。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1家,100%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为保障日常办公和行业业务网接入室的网络服务,同时为降低采购工作成本、提高采购效率,采购一条200M带宽的互联网专线和一条50M带宽的MSTP点对点专线,拟计划一次性采购三年的租用服务,即2025-2027年网络线路租用服务。
2.2服务期限:拟计划一次性采购三年的租用服务。
2.3服务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 . 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
( 1 )资质要求: 供应商 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分公司、分所等分支机构,由分支机构作为投标人直接参与投标时,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其所属的法人或组织承担,提供 供应商 基本情况表和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分公司、分所等分支机构的有效营业执照等作为资格审查资料,其中:
1 )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 “ 营业执照 ” 复印件;
2 )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复印件;
3 )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 “ 执业许可证 ” 复印件;
4 )供应商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登记证书复印件。
( 2 )财务要求: 2023 年度 或 2024 年度 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财务审计报告( 1 投标人是企业的,财务报表是指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述指定年度整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复印件至少须包括审计意见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2 投标人适用《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财务报表是指上述指定年度整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不要求必须是经审计的),复印件至少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 3 投标人适用《政府会计准则》的,财务报表是指上述指定年度整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不要求必须是经审计的),复印件至少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 4 投标人适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财务报表是指上述指定年度整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不要求必须是经审计的),复印件至少须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 5 投标人是上述四种情况以外情况的,按照其依法适用的会计制度、财务规则或会计准则提供财务报表复印件(不要求必须是经审计的)。 6 投标人是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分公司、分所等分支机构的,认可提供投标人上级单位的上述复印件 ) ;
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 )资信证明文件中标明 “ 复印无效 ” 的,应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资信证明原件或扫描件(供应商参与同时开标的多个标段响应的,仅需在其中某个标段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
2 )无论开具银行是否有相关限制,本项目不限制资信证明的收受人和项目;
3 )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 3 )业绩要求:无;
( 4 )信誉要求: 1 未被 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由 采购 代理机构于 磋商 当日查询 ); 2 未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由 采购 代理机构于 磋商 当日查询 ); 3 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 ; 4 供应商未被中国印钞造币集团有限公司、 中钞数字信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列入限制准入供应商黑名单名录或不宜合作供应商名录(无需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由采购人进行查询) 。
( 5 ) 特殊资格条件: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或为国家主管部门认可的公益性互联网络运营单位(提供相应复印件)。
( 6 )其他要求: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 )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须附承诺函)
3 ) 各家供应商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的 IP 地址以及电子版投标文件创建码不得一致。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 . 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3.3本次采购 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磋商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30 23:55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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