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邡市恒启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什邡市2024年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其他工程的招标公告
四川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什邡市2024年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什邡市2024年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德阳市农业农村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德农函【2025】2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什邡市恒启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统筹资金和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83%、17% ,招标人为 什邡市恒启农业发展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德阳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德阳市农业农村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德农函【2025】2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南泉镇金桂村、瑞虹村、团结村。
(2)建设内容及规模:水田恢复建设面积6500亩。
(3)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4)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近 年(□已完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不允许 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2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符合前述要求的即具有投标人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13 09: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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