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下半年-2026年上半年委托第三方机构食品安全抽检服务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河南
公告内容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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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巩财磋商采购-2025-38
2、采购项目名称:巩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下半年-2026年上半年委托第三方机构食品安全抽检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7月10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7月22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 巩财磋商采购-2025-38-1 | 通过对辖区内生产经营的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预包装食品等进行监督抽检,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持。采购数量不少于1800批次。 | 需解锁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冬青街南红叶路西 | 361,8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96.27分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1 | 巩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下半年-2026年上半年委托第三方机构食品安全抽检服务项目(二次)第一标段 | / | 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和规范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7月30日 | / |
巩财磋商采购-2025-38-2 | 通过对辖区内生产经营的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预包装食品等进行监督抽检,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持。采购数量不少于1800批次。 |需解锁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椿路11号1号孵化楼916号 | 337,5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97分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1 | 巩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下半年-2026年上半年委托第三方机构食品安全抽检服务项目(二次)第二标段 | / | 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和规范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7月30日 | / |
巩财磋商采购-2025-38-3 | 通过对辖区内生产经营的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预包装食品等进行监督抽检,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持。采购数量不少于1800批次。 | 奥迈检测有限公司 | 山东省菏泽市高新区黄河路食品工业园东侧 | 352,5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95.65分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1 | 巩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下半年-2026年上半年委托第三方机构食品安全抽检服务项目(二次)第三标段 | / | 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和规范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7月30日 | / |
巩财磋商采购-2025-38-4 | 通过对辖区内生产经营的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预包装食品等进行监督抽检,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持。采购数量不少于1800批次。 | 河南国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智明路48号灏宇产业园6幢4层405-406号 | 340,308.00 | 元 | 评审总得分:91分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1 | 巩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下半年-2026年上半年委托第三方机构食品安全抽检服务项目(二次)第四标段 | / | 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和规范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7月30日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杨玉恩、王莉雯、马军营 (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规定的收费标准,向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第一标段:6150元;第二标段:5737元;第三标段:5992元;第四标段:5785元,由成交人支付。
收费金额:23,664.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评审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评标室;2.定标日期为2025年07月23日;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5.监督单位:巩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新华路街道新华路85号,电话:需解锁。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巩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巩义市平安街10号
联系人:张晓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