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老年公寓公建民营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
-宝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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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老年公寓“公建民营”运营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DBJ2025-042)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
一、招标条件
本岐山县老年公寓“公建民营”运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岐山县民政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岐山县老年公寓占地面积38.74亩,总建筑面积19570m2”,共有三栋六层公寓楼。委托运营方因根据县政府对养老产业的发展规划,引入专业的养老服务团队,负责老年公寓的日常运营及管理,并按照适老化和运营需要,完成相关配套设施投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岐山县老年公寓“公建民营”运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岐山县老年公寓“公建民营”运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依法设立,申请审批与注册登记手续齐全:
2)供应商具有养老服务资质并经登记且在民政部门备案,具有专业的养老服务管理经验,有与承接项目相适应的专业服务团队和经济实力,并有良好的社会信誉的社会组织和企业;
3)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社保缴纳情况:提供近一年至今本单位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完税证明:提供近一年至今本单位连续6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财务状况: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财务报表),或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近三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以上形式的资料提供任意一种均可:(复印件加盖公章)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8)提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提供承诺)::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29 17:30附件下载
岐山县老年公寓公建民营运营项目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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