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县R1线临空站片区管网及配套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河北
招标公告名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清县R1线临空站片区管网及配套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永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永发改投资 【2024】152 号、永发改招标核【2025】15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永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财政资金占比100.00% ,招标人为 永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31278.73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22392.98 万元,建设规模:对永清县 R1 线临空站片区地下管网防汛排涝能力进行提升,铺设管网约 75KM,其中包括排水工程、道路拆除及修复等 ,建设地点:永清县 R1 片区。2.3 计划工期: 396 日历天。 2.4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验收;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 2.2 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建设工程、设计采用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方式,完成本 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22541.06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或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3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和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设计和施工资质,或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签订联合体合同,明确权利责任。(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或设计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3.3.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3.3.3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3.3.4 其他: / 。3.4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侧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廊坊市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廊坊市首页“通知通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3.1.2业绩要求: 3.5 自 2022 年 7 月 1 日以来完成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市政工程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 3.6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3其他要求: 3.12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3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4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15 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资质证书整改期限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暂扣期间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和合同签订。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 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2023 年度或 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开标截止时间 3 个月内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2025 年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企业财务状况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开标截止时间 3 个月内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为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7 月 20 日 8 时 30 分至 2025 年 7 月 25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招标通”)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招标通 ” 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投标人未从“招标通”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请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请及早办理河北 CA,并在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河北 CA 驱动,以免影响参与和投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4 小时服务热线 400-0311-616。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7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工程类高级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 执业资格;/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否为同一人由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且均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3.8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9 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10 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 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3.11 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应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担任过与该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项目经理、 施工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 定承担施工或设计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 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3.3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 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 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25 17: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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