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漓渚镇集镇保洁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浙江
业主单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绍柯采[2025]1135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漓渚镇集镇保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1 | 采购需求中保洁人员配备一览表 | 2名扫水车司机 | 2名洒水车司机 |
| 2 | 商务技术分钟拟投入车辆配置 | 根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要求的车辆配备情况,是否符合进行打分: | |
| 1、供应商自有或租赁总质量15.8吨及以上洗扫一体车的得1.5分; | |||
| 2、供应商自有或租赁总质量18吨及以上扫水车的得1.5分; | |||
| 本项最高得3分 | |||
| 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上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车辆登记证复印件、购买发票复印件及设备用于本项目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车辆如是租赁的,另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年检过期的车辆不予认可,提供不齐全的,相应评分条款不得分;2自有车辆产权属于投标供应商(含分公司)的,方予以认可;车辆产权属于子公司或控股公司的均不予认可。 | 根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要求的车辆配备情况,是否符合进行打分: | ||
| 1、供应商自有或租赁总质量15.8吨及以上洗扫一体车的得1.5分; | |||
| 2、供应商自有或租赁总质量18吨及以上洒水车的得1.5分; | |||
| 本项最高得3分 | |||
| 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上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车辆登记证复印件、购买发票复印件及设备用于本项目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车辆如是租赁的,另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年检过期的车辆不予认可,提供不齐全的,相应评分条款不得分;2自有车辆产权属于投标供应商(含分公司)的,方予以认可;车辆产权属于子公司或控股公司的均不予认可。 |
更正日期: 2025年07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柯桥区漓渚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绍兴市柯桥区漓渚镇新街37号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 钱佳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朱浣清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梅龙湖路56号1801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 孟丹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马丽燕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
地 址: 绍兴市柯桥区育才路财税大楼
传 真: /
监督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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