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2025年车辆招标招标公告
广东
-梅州市
业主单位
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2025年车辆招标 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 XM2025070968 )
本招标项目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 2025年车辆招标已 获 批准,建设资金为 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梅州市 裕发电力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
1. 招标 人: 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 。
2. 项目名称: 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 2025年车辆招标 。
3. 项目地点:梅州市。
4. 招标 项目编号: XM2025070968。
5.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6. 资金来源情况说明 :自筹资金 。
7. 概算金额: 人民币 211.6 万元。
8. 项目类别: 货物类。
9. 采购类别:二类项目 。
10. 招标 方式:公开 招标 。
11. 采购形式: 专项 采购 。
1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3. 投标有效期: 自提交 投标 文件截止日起 90 天(日历日)内有效 。
14. 采购承办部门: 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 办公室 。
15. 招标 代理机构: 。
二、 招标范围
注:本项目为多标包项目,可投多个标包,可兼中。
- 招标范围:本项目是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结合下属企业车辆需求,进行统筹批量采购SUV、皮卡等各类型车辆一批,采购清单详见 报价明细表。
- 各投标人应严格按照《车辆采购技术参数》要求进行符合性核查参数并响应销售的车辆型号,《车辆采购技术参数》详见附件2。
3.报价所包含的费用、牌照办理及交付:
( 1)报价含裸车费、车辆运输费、车辆购置税、第一年车船税、发票(机动车统一发票)税率为13%的税费、上牌费、贴膜费等一览费用。
( 2)中标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后的25天内交货。车辆到货验收后,中标单位负责车船税、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的办理。
( 3)报价方式:总价报价。有效报价: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0%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等,否则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报价处理。
4.交货期:不超过25天。
5.质量要求:
( 1)汽车应为国产自主品牌车型,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及生产制造商该型号汽车质量标准的新下线的未曾经过维修的全新车辆(含零部件、配件,随车工具等),符合国家安全及环保要求,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 2)车辆生产日期应在一年之内,不接受库存车、展示车、水浸车、翻新车等存在缺陷的车辆。
6.车辆交付地点:梅州市及各县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四、合同 签订
中标结果公布后, 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与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下属企业(需求单位)签订采购合同 。
五、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取
本 招标 项目的中标单位需向 招标 代理机构 “ ”缴纳 招标 代理服务费,服务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 [2002]1980号文、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计收。
1.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按规定标准的70%计收。
附: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注:
(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 货物 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 5 %=1 .5 万元
( 500-100)万元× 1.1 %= 4.4 万元
( 1000-500)× 0.8 %= 4 万元
( 5000-1000)×0. 5 %= 20 万元
( 6000-5000)×0.2 5 %=2 .5 万元
合计收费 =1 .5 + 4.4 + 4 + 20 +2 .5 = 32.4 (万元)
按规定标准的 7 0%计收 = 32.4 * 7 0 %= 22.68 (万元) - 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以本招标项目 对应标包 的 成交 金额为基准计收。
3.本项目由中标人在收取 中标通知书 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机构完成授标审批后向中标人发出《收费通知单》。中标人收到《收费通知单》后 5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相关费用。
六、 招标 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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