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消防改造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河南
公告内容文档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5-631
2、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消防改造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7月04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7月17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 洛直政采磋商(2025)0094号-1 | 内容包含自动报警系统、通风系统、消防水系统、吊顶拆除及恢复等改造项目 | 需解锁 | 洛阳市涧西区中州西路48号院 | 1,185,0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91.67分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 1 |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消防改造工程项目 | 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磋商文件及答疑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 90日历天 | 雷江海 | 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 豫需解锁24880 |
三、评审专家名单
杨庆峰、聂杏莉、索西京。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标准向成交人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收费金额:11,295.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本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给定的“质疑函范本”,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连同质疑函原件(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单位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一起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他人办理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邮寄件、传件、电子邮件及电话均不予受理。逾期或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2. 监管部门及其联系方式:监管部门:河南省财政厅 监管部门联系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监管部门联系方式:需解锁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洛阳市区展览路1号
联系人:赵女士
付费解锁 查看成交供应商或中标单位等详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