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治王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5113工作面、15106工作面切顶卸压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山西
-长治市
山西长治王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5113工作面、15106工作面切顶卸压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JNA154-ZB-250713576)
公示开始时间:2025-07-17 18:00 公示结束时间:2025-07-20 18:00
本山西长治王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5113工作面、15106工作面切顶卸压工程(招标项目编号:JNA154-ZB-250713576),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1山西长治王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5113工作面、15106工作面切顶卸压工程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山西长治王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5113工作面、15106工作面切顶卸压工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 |
|---|---|---|---|---|
| 1 | 需解锁 | 11809967元 | 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 计划工期5个月。其中:其中15113工作面切顶卸压计划工期2个月;15106工作面切顶卸压计划工期3个月。 |
| 2 | 需解锁 | 12015371元 | 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 计划工期5个月。其中:其中15113工作面切顶卸压计划工期2个月;15106工作面切顶卸压计划工期3个月。 |
| 3 | 需解锁 | 11905791元 | 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 计划工期5个月。其中:其中15113工作面切顶卸压计划工期2个月;15106工作面切顶卸压计划工期3个月。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 1 | 需解锁 | 侯占星 | 一级建造师 浙 需解锁12068 |
| 2 | 需解锁 | 高小宇 | 一级建造师 晋 1需解锁1883 |
| 3 | 需解锁 | 周越 | 一级建造师 浙 需解锁06506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
| 1 | 需解锁 | 响应 |
| 2 | 需解锁 | 响应 |
| 3 | 需解锁 | 响应 |
二、否决情况
(1)被否决投标人:山西潞安永昌工贸有限公司
否决原因:招标文件要求:第一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3项目经理须具备矿业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如为一级建造师的,须附使用时限内的电子证书且本人签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山西潞安永昌工贸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项目经理陈萌萌提供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晋建安C3”,不符合上述B证的资格要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通过资格评审,否决其投标。
(2)被否决投标人:浙江岳峰建设有限公司
否决原因:招标文件要求:第一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已完成过1项类似业绩。
3.4.1近年指:2022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指竣工日期在此期间)
3.4.2类似业绩指:煤矿井下工作面切顶卸压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
3.4.3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验收通过)的证明文件;
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浙江岳峰建设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共附一项业绩,业绩中提供的“项目结算单”和“单位工程竣工结算书”内均不能体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验收通过)”的要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等同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验收通过)的证明文件,与业绩要求不符,故不通过资格评审,否决其投标。
(3)被否决投标人:浙江天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晋能煤矿工程有限公司、山西华禧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否决原因:招标文件要求:①第三章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②第二章 1.3.2计划工期 见招标公告;
③第一章 招标公告 2.4工期:计划工期5个月。其中15113工作面切顶卸压计划工期2个月;15116工作面切顶卸压计划工期3个月;
④澄清文件《山西长治王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5113工作面、15106工作面切顶卸压工程澄清》,澄清函中将招标文件工期中“15116工作面”澄清修正为“15106工作面”;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浙江天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晋能煤矿工程有限公司、山西华禧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中体现的工期均为“计划工期5个月。其中 15113 工作面切顶卸压计划工期2个月;15116工作面切顶卸压计划工期3 个月”;与上述澄清函修正后的工作面名称“15106工作面”不符,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澄清函属于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上述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没有响应招标人澄清后的工期要求,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否决浙江天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晋能煤矿工程有限公司、山西华禧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