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合肥高新美城物业杂物清运项目招标公告
安徽
2025年合肥高新美城物业杂物清运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 2025年合肥高新美城物业杂物清运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
1.4 招标人: 合肥高新美城物业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 合肥高新美城物业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 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2025年合肥高新美城物业杂物清运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 2025AGGWZ00139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2025AGGWZ00139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
2.6 建设规模:为招标人在管的合肥市高新区回迁小区、商业配套、办公用房、公共设施等项目提供建筑垃圾、少量生活垃圾(如落叶树枝、废旧物品)等杂物清运服务。服务范围为全部辖区,含北区(包含城西桥中心,蜀麓中心,塘岗中心,下同)、南区(包含柏堰中心,长宁中心,兴园中心,下同),共计2个片区、6个中心。北区与南区为两个独立片区,由两家不同单位分别实施 。
2.7 项目投资估算: 1 20 万元
2.8 服务期限: 合同期限暂定为一年,合同期间实际发生额达到片区项目概算 60万元,则合同自动终止( 北区与南区为两个独立片区,由两家不同单位分别实施 );如合同到期实际发生额未达到 60万元,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延续至实际发生额60万元后终止。合同终止后,在预算能保证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可续签一年,续签合同金额不变,最多续签1次。
2.9 招标范围: 详见建设规模。
2.10 项目类别:与工程无关的服务
2.11 质量标准: 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 120 万元
2.13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 自 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40万元的建筑垃圾类清运业绩。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 /
3.1.6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
(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
(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
(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
(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
3.1.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06 09: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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