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PET-CT、MRI维保服务招标公告
四川
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7012025000211
项目名称:PET-CT、MRI维保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9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须提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2)供应商须提供“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3)若提供的配件为医疗器械的,配件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4)若提供的配件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若为配件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若为配件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
采购包2:
(1)供应商须提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2)供应商须提供“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3)若提供的配件为医疗器械的,配件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4)若提供的配件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若为配件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若为配件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 。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23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