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华锦化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岗位)劳务服务
辽宁
1.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辽宁华锦化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2 项目建设规模:辽宁华锦化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岗位)劳务服务。
2.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二年。
2.4 招标范围:所需劳务服务人员:技工(管工、焊工、起重工、钳工、铆工、保温工、白铁工、瓦工、水暖工、探伤工、容检工、修理工、木工、车工、电工、天车工、堵漏工、烘干工);普工(力工)。其中: 第一标段预估需劳务人员技工82人,普工(力工)8人,合计90人。 第二标段预估需劳务人员技工70人,普工(力工)8人,合计78人。 第三标段预估需劳务人员技工68人,普工(力工)7人,合计75人。 第四标段预估需劳务人员技工80人,普工(力工)10人,合计90人。 第五标段预估需劳务人员技工77人,普工(力工)10人,合计87人。 各标段劳务人员数量根据实际参保人数变更实时调整 第1标段:炼化装置设备、管道、钢结构、构建筑物等维护保运检修服务。 第2标段:热电装置设备、管道、钢结构、构建筑物等维护保运检修服务。 第3标段:乙烯装置设备、管道、钢结构、构建筑物等维护保运检修服务。 第4标段:转动设备、建筑防腐、管道、钢结构、构建筑物等维护保运检修服务。 第5标段:机械厂装置设备、(检测中心、机械吊装)管道、钢结构、构建筑物等维护保运检修服务。 本项目可兼投不可兼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 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2)财务要求:资格不做要求。 (3)业绩要求:资格不做要求。 (4)信誉要求: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7日内,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注:投标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查询投标人公司名称并提交查询截图。(评审时现场查验核实)。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资格不做要求。 (6)其他要求: 1 两年内(在本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辽宁华锦化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过程中不存在被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认定或视为弄虚作假、围标串标导致否决投标(报价)的情形、不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况(提供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书)。 2 投标人经营状态良好,能为本项目提供足够流动资金,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书)。 3 投标人无违法、违约和不良诉讼,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提供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书)。 4 五年内(在本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无较大及以上事故(提供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书)。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资质,同上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22 23:55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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