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山石灰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专业服务招标公告
浙江
-丽水市
龙泉山石灰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专业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龙泉山石灰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专业服务 已获批,项目招标人为 山西星火弘源工贸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 1项目地点: 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巨城镇 。
2 . 2项目规模: 本项目预算9万元(不含税) 。
2.3服务周期: 480日历天 。
2.4招标范围:
依据水土保持报告书内容要求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要求开展以下主要工作:1.监测范围:四处施工点,分别为道路施工点、加工厂区施工点、焙烧厂区施工点和采矿建设区域施工点。2.制定监测施工方案,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编制监测季报,定期向水行政部门报送监测成果。3.分析整理监测数据,监测检查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情况,确定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水土流失控制效果是否满足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要求。4.竣工验收时提交监测总结报告,作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依据。5.完成建设方《年产400万吨活性氧化钙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巨城镇连庄至窑峪村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采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加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其它要求。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未被宝武集团、招标人或其上级控股、托管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的投标人。
2、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日数据为准)。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数据为准)。
5、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况:
(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成立日期(以营业执照或证明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为准)在本公告发布前3个自然月以内的;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第一大股东是同一自然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法人单位的单位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分公司的单位负责人为分公司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的单位负责人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合伙企业的单位负责人为代表合作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作人。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2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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