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泽电力平顺新能源有限公司龙溪光伏电站一、二期除草服务项目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山西
-长治市
漳泽电力平顺新能源有限公司龙溪光伏电站一、二期除草服务项目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JNC343-CG-250629777、SXMTZB2503F-706(F))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 平顺县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漳泽电力平顺新能源有限公司龙溪光伏电站一、二期除草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JNC343-CG-250629777 、 SXMTZB2503F-706(F) ),已由晋控电力山西新能源有限公司 以山西新能源党委会纪要〔2025〕6号 批准,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采购人为 漳泽电力平顺新能源有限公司 。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平顺光伏场址位于山西省长治市平顺县龙溪镇,属山地集中式光伏电站,光伏场区一、二期占地面积1600余亩(围网内),两期安装容量50MW,共计39个发电单元。发电单元山势陡峭,杂草茂密,多为杂草、荆棘、灌木等,整个项目除箱变处外无内部道路。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
本次采购为其中的:001/ 漳泽电力平顺新能源有限公司龙溪光伏电站一、二期除草服务项目 。
标段(包)内容:根据平顺光伏电站实际情况,供应商负责在项目单位的组织和安排下,承担光伏区的冬春季防火除草和夏秋季防止光伏组件遮挡除草等工作 。
2.3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一年。
2.4 服务地 点:平顺龙溪光伏电站。
2.5 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 满足采购人需求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 漳泽电力平顺新能源有限公司龙溪光伏电站一、二期除草服务项目 ,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 2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 近年 具有2项类似业绩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近年 指: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
类似项目业绩指: 占地面积1000亩及以上或装机 容量20MW 及 以上光伏电站除草服务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 合同协议书、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和 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
3. 3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
3.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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