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37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2025-2026学年度荤素食材采购更正公告
安徽
金寨县37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2025-2026学年度荤素食材采购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AHYZ-CG-202508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金寨县 37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2025-2026学年度荤素食材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 2025 年 7 月 8 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1、原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中“人员力量(0-4分)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的人员中,每持有 1项食品安全管理相关证书得2分,本项满分4分。注: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的人员,须为供应商当前在职在岗人员,提供供应商为其(2025年2月<含>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否则评委会不予计分;2.仅政府部门颁发的证书,或经人社部门备案通过的第三方机构颁发的证书予以认可,提供相关证书的清晰扫描件。若提供人社部门备案通过的第三方机构颁发的证书,须另外提供该机构在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公示查询系统的查询结果截图。3.同一人员具有多种证书不重复计分。 ”
现更正为: “人员力量 ( 0-4分)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的人员中,每持有 1项食品安全员 或 食品安全总监 或 食品安全管理员(师) 或 食品检验员(师)证书的得 2分,本项满分4分。注: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的人员,须为供应商当前在职在岗人员,提供供应商为其(2025年2月<含>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否则评委会不予计分;2.仅政府部门,或 依法存续的事业单位, 或经人社部门备案通过的第三方机构颁发的证书予以认可,提供相关证书的清晰扫描件。若提供人社部门备案通过的第三方机构颁发的证书,须另外提供该机构在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公示查询系统( 的查询结果截图。3.同一人员具有多种证书不重复计分。”
2、原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采购内容冷藏冷冻食品类为:
| 序号 | 产品 大类 | 种类 | 技术要求 |
|---|---|---|---|
| 3 | 冷藏冷冻食品类 | 冷藏冷冻 食品 | 产品质量 、包装、贮存和运输等按国家有关标准、规定执行。 冷藏冷冻食品运输设备防冻、隔热保温性能良好;厢体清洁、无毒、无害、无异味、无污染,内壁平整光滑,符合冷藏冷冻食品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的其他要求等。 |
现更正为:
| 序号 | 产品 大类 | 种类 | 技术要求 |
|---|---|---|---|
| 3 | 冷藏冷冻食品类 | 冷藏冷冻肉制品 | 鸡肉类(鸡腿、鸡翅等)具有鸡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液面,具有固有的香味。状态:具有鸡肉固有的状态,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产品质量 、包装、贮存和运输等按国家有关标准、规定执行。 冷藏冷冻食品运输设备防冻、隔热保温性能良好;厢体清洁、无毒、无害、无异味、无污染,内壁平整光滑,符合冷藏冷冻食品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的其他要求等。 |
3、 原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 “十、服务人员、运输设备、仓储最低要求 1、项目服务团队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备注:2、项目服务团队中人员都必须是投标供应商本单位人员,投标供应商须列出对应岗位的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格式自拟);同时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人员有效的健康证明及供应商为其(2025年2月<含>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
现更正为: “备注 : 2、项目服务团队中人员都必须是投标供应商本单位人员,投标供应商须列出对应岗位的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格式自拟);同时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项目服务团队人员有效的健康证明及供应商为其(2025年2月<含>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 的 社保证明。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 ”
更正日期: 2025 年 7 月 14 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有潜在投标人提问,现在如下答复:
问: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中:若我单位提供合作协议形式, 1荤(肉)类;2素菜类;3冷藏冷冻食品类;4豆制品类;5禽蛋类;6水果类;7水产品类。提供合作协议的同时是否需要提供荤(肉)类合作方的基地照片、营业证明等材料。
答:无需提供。
问:提供的绿色食品证书或有机产品(食品)认证证书是否需要提供合作协议方的食材证书才能认可,其它非合作协议方的证书是否予以认可?
答:提供合作协议方的食材证书予以认可,其它非合作协议方的证书不予认可。
问: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须包含“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1年第40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 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须包含“散装食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是否满足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答: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78号《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不予认可,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评分办法中:供应商所投食材中,具备有效期内的政府部门颁发的绿色食品证书,每提供 1 项对应证书得2分;绿色食品证书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颁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是组织和指导全国绿色食品开发和管理工作的权威机构,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请问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属不属于政府部门?
答: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为隶属于农业农村部的正局级事业单位,该单位颁发的绿色食品证书予以认可。
2、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此更正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寨县教育局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梅山镇新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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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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