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山旅游高铁站灯箱广告宣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非政府采购项目)
浙江
业主单位
一、采购人名称: 金华双龙旅游营销管理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 金华山旅游高铁站灯箱广告宣传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 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四、拟采用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
五、预算金额: 人民币80万元。
六、申请理由: 浙江金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系上海铁路文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选定的杭长、衢宁线车站灯箱媒体发布合作项目的金华独家代理媒体,因此,金华双龙旅游营销管理有限公司金华山高铁站灯箱广告旅游宣传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根据《政府采购法》第31条规定,本项目特申请向浙江金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单一来源采购。
七、拟定供应商: 浙江金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八、专家论证意见: 请下载附件。
九、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示发布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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