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江苏公司南通H级电厂专线项目工程监理服务项目重新招标公告
江苏
华能江苏公司南通H级电厂专线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华能南通H级电厂专线项目 已由 江苏 省发展 和 改革 委员会 以 苏发改能源发〔2025〕412号 核准批复 。项目业主为 华能南通燃机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华能南通燃机发电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该项目的 工程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南通市如皋市、崇川区、通州区 。
2.2 工程规模: 华能南通燃机发电有限公司新建 2台745MW级燃气 - 蒸汽联合循环调峰机组,拟新建配套天然气直供管道,以保障燃机机组运行期间的天然气稳定供应。本工程 气源下载点为如皋市九华镇的西气东输冀宁联络线 -江都如东支线#8阀室,终点为华能南通燃机发电有限公司调压站。 管道长度约为 35.1km, 管道全线采用地埋敷设,沿途不设开口。 新建管道起点 为 8#阀室外墙外 2 米,在 8#阀室南侧位置设置 华能南通 H 级电厂专线 首站,之后由西北向东南主要沿通皋大道、通锡高速、北沿江等高铁穿越九圩港后,由北向南主要沿北沿江等高铁、城北大道敷设至华能南通燃机发电有限公司,全线 途经 如皋市、通州区和崇川区。首站前管道管径为 D406.4mm,长度约为 0.1km,设计压力为 10MPa;首站后管道管径为 D508mm,长度约为 35km,设计压力为 6.3MPa ; 输气设计 流量为 26×104Nm3/h 。 本工程 新建 输气站场 2 座 , 分别为首站和调压站 ( 仅含清管区和放空区 ) , 新建 线路截断阀室 3 座 ( 监控阀室) 。 沿线全线主要穿越点包括通锡高速、北沿江铁路、宁启铁路、盐通铁路、通扬运河、九圩港运河、团结河、沪陕高速、地铁一号线等。本项目涉及的区域为新建管道 起点 8#阀室外墙外 2 米 至华能南通燃机发电有限公司调压站 ( 仅含清管区和放空区 ) 的一切与施工有关区域。
2.3 招标范围: 监理服务范围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华能南通 H 级电厂专线工程从施工准备、土建施工、建筑装修、安装施工、调试至工程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的工程监理,所有工程监理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工作,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资料等进行全过程控制,负责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理,定期对工程施工单位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配合达标投产、项目审计、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监理服务应符合《 GB/T 50319-2013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华能江苏公司电力基本建设监理管理办法》以及电厂《电力基本建设监理管理办法》等国家、行业、华能集团 有关 监理管理 标准或 规范。监理工作按照三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造价控制)、三管理(合同管理、监理文件及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一协调(组织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的原则进行。其他根据监理方职责以及电力行业、 建筑行业的 一般惯例,可合理推断为 电力、 建筑工程施工监理所应负责的所有监理工作。
2.4 监理服务期: 总工期约为 9个月,暂定于2025年 8 月 1 日开工, 2026年 4 月完成竣工交接,管线建设预计 2025年 8 月至 12月,场站建设预计2025年11月至2026年 4 月。具体开工日期以委托人通知为准。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1 5 0 万元。
2.6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为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3.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7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之一(提供证书扫描件):
a.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b.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 和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
c.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 和 化工石油工程监理 乙 级 及以上 资质 ;
3.8 投标人自 2015年1月1日至今(以 竣工验收时间 为准),至少具有 1项天然气管道工程的监理服务业绩(设计压力≧4.0Mpa), 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章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以 “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规模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合同体现的内容不一致的,则以合同为准。如以上材料无法明确体现压力值要求的,须提供经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9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必须具有 有效的在投标人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因本工程规模大,工期较短,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监工程,且在本工程竣工前,不得在其他项目有在监工程。
3. 1 0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31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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