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东县人民医院透析机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黑龙江
业主单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321]HLJCS[CS]20250007
项目名称:透析机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76,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透析机设备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 1,476,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体外循环设备 | 鸡东县人民医院透析机设备采购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476,000.00 | -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5个日历日内交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透析机设备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所投产品如果为以下类别产品应具备相应品类的相关证件:1所投产品为I类医疗器械:供应商提供制造商相应产品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医疗器械备案信息登记表》; 2所投产品为II类医疗器械:供应商提供制造商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及相应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供应商为代理商,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所投产品为III类医疗器械: 供应商提供制造商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及相应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供应商为代理商,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注:资格审查时,供应商根据所投产品类别,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可以为扫描件或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或CA签章,否则视为无效。非医疗设备,需提供该设备国家要求的资质证书。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17 14: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