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血液酒精含量鉴定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二次)入围结果公告
安徽
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血液酒精含量鉴定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二次)入围 结果公告
一、 项目编号: KJXY202502270366-重1
二 、 项目名称: 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血液酒精含量鉴定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二次)
三、 入围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排序
| 排序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
| 1 | 需解锁 | 合肥市庐阳区柳红路 168号华星大厦14层 |
| 2 | 需解锁 | 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淮海路 66 号华松国际购物中心9层 |
四、 最高入围价格或者最低入围分值
最低入围分值: 71.23分
五、 入围供应商及入围产品、服务情况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标准 | 入围单价 |
|---|---|---|---|---|
| 1 | 需解锁 | 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因办案需求,对直管各大队的办理案件涉及的血液酒精含量进行鉴定。 | 建立全年 24小时值班制度,接收委托、聘请相关检材等,遇有突发处理的事件、突发性的重特大交通事故、重大影响恶性案件或者专项行动时,我中心在接到采购人委托后(包括口头、电话、传真委托)无条件指派团队中具备《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的司法鉴定人员在30分钟内自行到达案件现场开展鉴定工作或提取与鉴定有关的检材(检验鉴定费以外的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并在采购人要求完成的时限内保质保量的完成检验鉴定任务并出具书面检验鉴定报告。 | 240元 |
| 2 | 需解锁 | 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因办案需求,对直管各大队的办理案件涉及的血液酒精含量进行鉴定。具体服务内容按征集人要求。 | 按征集人要求完成 | 290元 |
注: 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入围标的承诺函为准。
六、 评审专家名单: 朱学清 ( 组长 )、 王幼俊 、 李银梅 、 钱树生 、 陈玲
七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八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九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 邮箱 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需解锁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高新区埇上路 566 号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联系电话:需解锁。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十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宿怀南路 5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