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明光村地区更新改造回迁安置房项目(1#住宅楼等18项)室外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北京
附件下载
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海淀区明光村地区更新改造回迁安置房项目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京发改(核)〔2021〕200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北京蓟门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地点为 海淀区东升镇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 海淀区明光村地区更新改造回迁安置房项目(1#住宅楼等18项)室外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专业分包工程名称 海淀区明光村地区更新改造回迁安置房项目(1#住宅楼等18项)室外工程
2.2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 81546.83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600 (万元)
2.3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 海淀区东升镇明光村地区
2.4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要求 59 日历天
2.5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承揽范围内的室外工程,包括室外雨污水工程,雨水调蓄设施等全部施工内容。
2.6其他 给水最大管径DN150mm;雨水最大管径DN500mm;污水最大管径DN300mm;中水最大管径DN100mm。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及以上资质,近 5 年 具有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额在3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分包工程中参加资格预审。3.3其他要求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
4.2其他信誉要求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2)其他要求
5.资格预审方法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如果申请人少于 7 家(含),本专业分包工程招标 可以 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09 16:00附件下载
海淀区明光村地区更新改造回迁安置房项目(1#住宅楼等18项)室外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pdf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