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五通桥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智慧管理平台信息化建设标段
四川
乐山市五通桥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智慧管理平台信息化建设
标段 设计、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乐山市五通桥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智慧管理平台信息化建设标段 (项目名称)已由 乐山市五通桥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五发改投[2023]2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山市五通桥区发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山市五通桥区发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乐山市五通桥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五发改投[2023]2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乐山市五通桥区。
2.2 工程规模:以智慧指挥大厅、侦查中心、基础管控中心、大数据服务中心、合成作战中心、网络中心、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及案件管理中心为核心的智慧管理平台信息化建设。
2.3 服务期限:240日历天 (自收到业主书面通知之日起,设计周期120日历天,货物交付周期120日历天) 。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及货物采购、安装及调试。
2.5 标段划分:设计、货物采购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设计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系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设备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以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需取得相关授权),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
3.1.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信息类或网络类或智能化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信息类或网络类或智能化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以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需取得相关授权),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的设备单位牵头,成员单位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系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0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