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分公司不正常航班服务协议酒店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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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分公司不正常航班服务协议酒店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ZB2025090325)
项目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
一、招标条件
本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分公司不正常航班服务协议酒店入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其他资金:380万元(不含税),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范围
规模: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分公司不正常航班服务协议酒店入围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分公司不正常航班服务协议酒店入围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1标段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分公司不正常航班服务协议酒店入围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服务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2.投标人须具有特种行业许可证、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或辖区所属消防大队2024年开具的《消防监督检查记录》或辖区消防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消防意见书、检测报告、验收报告、消防检查笔录;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能够提供餐食和住宿一体化服务;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问题,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近三年内(2022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未有行贿犯罪记录;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投标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07-04 12:00:00到2025-07-11 17:30:00。
获取方式:现场或电子邮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7-25 09:30:0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复正大厦2303室会议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7-25 09:30:00。
开标地点: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复正大厦2303室会议室。
七、其他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为满足航空公司不正常航班服务协议中对机组、旅客食宿安排的要求,结合包头市区现有酒店数量及规模等实际情况,拟选择多家酒店作为包头机场“不正常航班服务协议酒店”,根据各航空公司不正常航班服务协议及授权要求,负责为旅客及机组提供住宿、早餐、中餐、晚餐等服务保障。1.2服务期限:3年(具体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或预算额度使用完毕。 1.3酒店单个房间最高投标限价不高于220元/天(含早餐)(含税价)。 2. 招标文件的获取 2.1获取时间: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30时(北京时间)。 2.2获取地点: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复正大厦2303室。
2.3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11 17:3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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