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DFFJSZ2025060001001嵩山路沿线供电管线(2021G02地块电力接入)工程电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重发公告第1次)
江苏
嵩山路沿线供电管线( 2021G02地块电力接入)工程电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嵩山路(新都北路至规划纵一路段)新建工程 已由 扬州市江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扬江发改许(2025)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扬州市江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嵩山路沿线供电管线(2021G02地块电力接入)工程电缆采购项目 标 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招标清单范围内的电缆采购项目,产品必须符合电力部门的入网要求和规定。
2.2 交货地点: 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 ,招标人指定地点。
2.3 交付使用期:
工期 : 20 天
供货期: 本项目分阶段供货,中标人收到招标人(或经招标人授权的本工程施工单位)通知后之日起3日内,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5 合同估算价: 420.525万 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 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 格并在暂停期内;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供货 能力,且须具备以下条件:
3.4.1
(1)在中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电缆制造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代理商投标时,应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的销售代理商,提供代理商营业执照、制造商营业执照和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2) 如果同一品牌的代理商和制造商同时投标,以制造商为准;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投标时,投标货物品牌必须为同一品牌。
(3) 提供本次招标电缆的型号检验报告或鉴定报告。
(4) 20 22 年 1 月份以来代理商或制造商单项合同 330 万以上电缆销售业绩。
3.5 本工程不接受在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不良供应商处理措施期限内的企业投标;具体名单详见 “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管理-不良行为处理-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
3. 6 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3. 7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缴纳近 3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 5 年 4 月至 202 5 年 6 月任意一个月的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 招标公告 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截止日前成立不足 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授权委托人);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
3. 8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 9 根据 “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 行人联合惩 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 2018 ) 23 号) ”的要求, 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 1 ) 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 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 中标 候选人。 2 )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 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 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 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
3. 10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方法
采用 综合评估法 , 其中 投标报价: 5 5分;技术响应: 22 分;商务响应: 5分;售后服务: 8 分; 供货方案 : 5 分;业绩: 5分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08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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