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云南
-昆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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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公告
1.采购条件
对本项目进行公开询比。本项目非依法必须招标事项,采购资金来源于企业,非政府财政资金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强制性规定,项目公开询比依据企业采购制度和财务制度进行。
2.项目概况与询比范围
2.1项目名称:昆明市官渡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二次)
2.2项目编号:YNRWZB20250125-二次
2.3询比范围:昆明市官渡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采购商务车2辆,具体要求详见询比文件第六章。
| 序号 | 产品/项目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万 | ★单价最高限价(万 |
| 1 | 车型一:油电混合动力7座商务车 | 1 | 辆 | 76. 00 | 38. 00 |
| 2 | 车型二:纯电新能源7座商务车 | 1 | 辆 | 38.00 |
★注: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产品整体响应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询比文件要求处理。
2.4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交付,车辆交付后 7 个工作日配合采购人完成落户手续。
2.5交货地点:昆明市官渡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2.6交货方式:按采购人要求一次性交货。
2.7质量标准:提供的产品为厂家直供且保证100%原厂正品,产品质量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质量标准和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8采购方式:公开询比。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响应须提供设备生产制造厂家出具的代理证明或产品授权书等证明材料(需为厂家一级授权),若响应报价车辆为不同品牌只需提供其中一台车辆生产制造厂家出具的代理证明或产品授权书等证明材料(需为厂家一级授权)。
3.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经营状况良好(提供承诺书)。
3.5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内(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询比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08 17:00附件下载
昆明市官渡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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