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色大冶稀贵分公司、物流公司叉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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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色大冶稀贵分公司、物流公司叉车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稀贵分公司、物流公司叉车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稀贵分公司、物流公司叉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DYYS2025-ZB123)。
2.项目概况
2.1 项目概况
为满足中色大冶稀贵分公司、物流公司生产需要,拟采购8 台叉车,总预算金额195 万元;稀贵分公司预算:160 万元(含13%增值税);物流公司预算:35万元(含13%增值税)。
3.★招标范围
3.1 供货范围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需求单位 |
| 1 | 电动锂电叉车 | 5T | 台 | 2 | 稀贵分公司 |
| 2 | 电动锂电叉车 | 2T | 台 | 5 | 稀贵分公司 |
| 3 | 燃油叉车 | 10T | 台 | 1 | 物流公司 |
3.2 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收到订货委托单30 日内交货。
交货地点:
稀贵分公司:湖北省黄石市黄金山工业园稀贵分公司。
物流公司 :阳新县兴韦大道379 号 阳新弘盛厂内。
3.3 其他要求
3.3.1 涉及车辆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不仅限于随车附带设备(备品)备件费用、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管费、保险费、培训费、13%增值税费以及首检送检费用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3.2 中标人货物进场后,48 小时内须组织人员进场,负责设备安装、完成设备调试,至可使用状态达到验收要求;
3.3.3 中标人免费负责设备安装、调试,在质保期内免费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直到能独立操作为止。
3.3.4 中标人负责协助招标方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3.3.5 投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交随机附带的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格证、产品质量说明书、检验报告单、验收报告单、环保登记等。
3.3.6 执行标准:设备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招标人要求。当各规范、标准及技术要求相互矛盾或标准更新时,以高等级的、最新版的标准和要求为准,详见第六章技术文件要求。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果三
证合一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业绩要求:
提供2022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叉车类似标的供货业绩至少1 个。(含合同首尾页、盖章页、供货范围所在页、并必须显示合同标的及合同金额等有关内容)或结算发票的原件扫描件;
(3)信誉要求:\。(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十二条《公司供应商承诺书》;)
(4)能签订《公司供应商承诺书》、《质量承诺书》的;
(5)其他要求
a.投标人在制造商授权下参与本招标项目的,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授权书(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项资格审查资料),持有其他格式的制造商授权文件的投标人,不视为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包含对标的物(或类似标的物)的业绩要求,制造商业绩视为代理商业绩。经销商允许参与投标,仅需提供本公司的资格要求文件,不需提供制造商授权文件。
b.具有有效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许可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制造、维修计量器具许可证等)。相关产品具有有效的国家规定的强制认证证书(包括但不限于3C 认证等证书)。如本次招标采购供货范围中涉及的货物,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生产、销售环节应具备相应证书,则在本次投标时需应按相应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如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无相关要求,则不需提供以上文件。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c.投标人或其代理的制造商具有叉车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4.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4 加注★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人必须满足和优于,不满足招标文件中加注★的条款,或已注明为实质性要求的条款,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06 17:00附件下载
中色大冶稀贵分公司、物流公司叉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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