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高邮实验学校初中部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江苏
-扬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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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高邮实验学校初中部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招标编号:GYHRG-202507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
一、招标条件
本苏州大学高邮实验学校初中部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苏州大学高邮实验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预算金额:以实际初中部学生就餐人数计算,中标人劳务费占学生餐费不得超过19% 。 最高限价:以实际初中部学生就餐人数计算,中标人劳务费占学生餐费不得超过19%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苏州大学高邮实验学校初中部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苏州大学高邮实验学校初中部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5年4月至6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2025年4月至6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企业经营范围有餐饮服务内容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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