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厂区设备设施防腐项目(二次)谈判采购公告
河南
附件下载
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厂区设备设施防腐项目(二次)
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对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厂区设备设施防腐项目(二次) 进行谈判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厂区设备设施防腐项目(二次)
2.2 项目编号: M4101000065000762258
2.3 实施地点:信阳市污水处理厂内
2.4 工期:20 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质量要求。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 年度或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承诺书)
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3.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 年任意三个月纳税证明及社保证明)
3.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3.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定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效的营业执照;2. 供应商须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提供现场勘察证明。
3.2 信誉要求:
3.2.1 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
3.2.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查询时间需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3 其他要求
3.3.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自行承诺)
4.采购文件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03附件下载
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厂区设备设施防腐项目(二次)谈判采购公告.pdf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